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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石家庄市治理露天烧烤管理办法》施行

“八区一县”城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

发布时间:2018年05月14日
 
来源:石家庄新闻
    长安区、桥西区、新华区、裕华区、高新区、栾城区、藁城区、鹿泉区和正定县等“八区一县”城区范围内,禁止露天烧烤。5月1日起实施的《石家庄市治理露天烧烤管理办法》,明确上述要求。
    根据这一《办法》,禁止露天烧烤实行属地管理,坚持“部门联动、联合执法、疏堵结合、标本兼治、规范治理”的原则,重点整治沿街门店室外烧烤加工、经营和露天流动烧烤加工、经营等影响大气质量、市容环境、食品安全和居民生活的行为。
    在禁止露天烧烤的同时,《办法》中规定,沿街门店、商铺从事烧烤加工活动的,应当符合以下规定:
    (一)在道路两侧从事烧烤经营的单位和个人,禁止店外摆放物品、经营工具。
    (二)烧烤加工操作一律在室内进行,并加装油烟净化设施,保持正常使用;建立健全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运行台账,确保油烟达标排放。
    (三)禁止使用高音喇叭、高强光照明等招徕顾客。
    (四)指定专人负责“门前三包”,产生的餐厨垃圾要交由统一指定的收集单位,其他垃圾要实行定点投放,产生的污水不得排入雨水井,确保无乱设摊、乱搭建、乱堆放、乱泼倒等行为。
    (五)烧烤经营商户原则上在晚12∶00前结束经营,不得出现大声喧哗等扰民行为。
    (六)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。
    《办法》中要求,按照“联合执法、各司其职”的原则,各区(县)人民政府、高新区管委会应当组织辖区各行政执法部门,开展专项清理行动,重点查处露天烧烤加工、占道摆放桌椅、食材不达标等问题。